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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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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21 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
教务发〔2021〕20002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 34 号)、
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 40 号)及《沈
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校发〔2013〕
59 号文件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
质量,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,营造学术诚信氛围,杜绝学术不端行
为,将对 2021 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查重检测。现将查重
检测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1.2021 届所有申请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的学生,在答辩前,
对终稿进行一次检测。
2.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全部毕业设计(论文)在提交成绩前需由学
院统一组织一次检测。
3.指导教师或学院对疑似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(论文)单独检测。
二、检查方式
论文查重工作分为学院自检和学校抽检两个阶段,学院自检又分
为学生自查和学院自查两个部分。
1.学生自查
为方便学生了解自己毕业设计(论文)重复率情况,学生通过维 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查检测。注册登录后可免费检测 1 次,具体检测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。
2.学院自查
学院自查主要以指导教师检测为主。教务处提供单独账号给各指
导教师用于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(账号名为工号,初始密码为
123456),账号的检测次数按照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配给。各学
院应在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前组织各指导教师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
对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查重检测。各指导教师要严把质量
关,要求全覆盖、无遗漏对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查重检测。
指导教师具体检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。
在指导教师检测结束后,各学院指派专人对本单位毕业生的毕业
设计(论文)进行随机抽样查重,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3(学院账号、
密码将单独发给各学院)。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。
论文查重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对查重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向学校提交论 文查重工作总结。
3.学校抽查
学校将对 2021 届所有的毕业设计(论文)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 查。
三、检查结果处理办法
经论文查重,论文中出现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,学校

将取消学生学位申请资格,具体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.文字复制比为≤50%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经指导教师查重审核并

签字确认,可进入答辩环节;
2.文字复制比为 50%-70%的毕业设计(论文)由二级学院组织认定,
认定为抄袭的,按照文件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
法实施细则》(校发〔2013〕59 号文件)执行;
3.文字复制比为>70%的毕业设计(论文)属于严重抄袭行为,按
照文件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校
发〔2013〕59 号文件)执行;
4.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要求文字复制比为 30%以下。
四、其他
1.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的重要意义,加
强对学生学术道德、学术规范的教育和对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过程的
指导,在布置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工作时,要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
论文查重工作的具体安排,强调论文纪律,督促学生按要求做好查重工
作,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。
2.检测内容可将前言和绪论部分删除在查重范围之外,只查重论
文主体部分。(学生应对所提交的毕业设计(论文)版本负责)。
3.使用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系统仅能预防设计(论文)写作中
出现的非正常引用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,整体质量还须由指导教师、
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据实做出评判。请各学院组织好本科毕业设计
(论文)的相关工作。 4.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文档提交均在学校教务系统的“毕业设
计(论文)网上管理系统”中进行。需存档的纸质材料,由各学院自行 组织统一存档。


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

教务处
2021 年 5 月 11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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